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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通知
关于签订2022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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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2-09-28 1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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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已确定,现就签订《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依托单位要组织项目负责人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在线填写计划任务书,及时审核提交,填报时间为9月29日10:00时至10月12日24:00时。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省拨经费100万元;杰出青年项目省拨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省拨经费50万元;优秀青年项目省拨经费10万元;联合引导项目省拨经费2万元、联合单位自筹8万元;联合引导项目(牡丹江)省拨经费2万元、牡丹江市拨款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万元。
三、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部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等内容。依托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制定或完善经费使用“包干制”操作规范或操作流程等管理规定,及时报省科技厅备案。
四、计划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并加盖电子印章后,打印四份(双面打印),项目组成员签字(“二、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页)、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意见”处)、合作单位盖章、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托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本单位所有项目计划任务书(须签字、盖章完备)各一份报送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备案。
技术服务电话:0451-82651341
业务咨询电话:0451-82632603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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