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哈尔滨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选择字体:[--] 文章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2-12-13 14:33:57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哈尔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哈政规〔2021〕10号)、《哈尔滨市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方案》(哈科规〔2022〕1号)文件要求,引导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发展,现组织开展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主要功能与业务范围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其业务范围是:

  1.对科技成果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发布、对接;

  2.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

  3.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

  4.提供中试、工程化等设计服务,提供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

  5.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合同服务、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技术招标代理和投融资等服务;

  6.提供科技成果展览、展示、交易及其平台服务;

  7.构建国际技术转移通道,积极开展国际间技术转移活动;

  8.其他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二、申报对象及入库条件

  1.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或市内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成立时间两年以上。

  2.符合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商业模式、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

  3.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具备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的资质和工作条件,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和专家咨询队伍。

  4.经营状况良好,服务业绩明显,独立法人机构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科技服务收入不低于50万元,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500万元;非营利事业单位或法人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300万元。

  5.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独立法人机构人员在6人以上,法人内设机构人员在3人以上;专职人员(技术经纪人不少于3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0%;部门设置合理。

  6.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服务程序规范。

  7.以往执业过程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入库登记表

  (二)相关佐证

  1.市级以上的技术经纪(经理)人培训(结业)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2.租房协议或者购房合同、房产证等原件扫描上传。

  3.技术转移及服务业绩佐证材料扫描上传。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线上申报。申请单位登录“哈尔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17时,逾期不在受理。

  2.审核推荐。各区、县(市)科技部门对辖区内各机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3.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通过退回进一步补充材料的,申报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并再次提交。

  4.审核评价。市科技局委托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及评价,确定入库名单。 

  5.公示及发布。拟入库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名单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入库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为方便业务沟通和申报咨询,建立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工作微信群。各区、县(市)科技局与申报单位可指定一位联系人加入微信群,交流申报工作情况和相关政策咨询。

  2.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和联系,如实填报申报材料,按要求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18249464851

  业务咨询

  联系人:张馨宇  8229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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