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4日 星期三
首页
关于万策
集团简介
组织架构
工程咨询
投融资咨询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能源技术评价(能评)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稳评)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项目评估
平台服务
平台服务介绍
政策信息通知
政策相关视频
业务培训视频
其他视频
典型案例
工程咨询案例
平台服务案例
新闻动态
集团新闻
行业资讯
专题
万策智库专题
全过程工程咨询专题
可研报告专题
企业顾问专题
益企系列活动专题
项目申报专题
融资上市专题
首页
>
平台服务
>
政策信息通知
关于签订2022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选择字体:[
大
-
中
-
小
]
文章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9-29 16:31:53
分享: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已确定,现就签订《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依托单位要组织项目负责人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在线填写计划任务书,及时审核提交,填报时间为9月29日10:00时至10月12日24:00时。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省拨经费100万元;杰出青年项目省拨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省拨经费50万元;优秀青年项目省拨经费10万元;联合引导项目省拨经费2万元、联合单位自筹8万元;联合引导项目(牡丹江)省拨经费2万元、牡丹江市拨款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万元。
三、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部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等内容。依托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制定或完善经费使用“包干制”操作规范或操作流程等管理规定,及时报省科技厅备案。
四、计划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并加盖电子印章后,打印四份(双面打印),项目组成员签字(“二、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页)、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意见”处)、合作单位盖章、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托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本单位所有项目计划任务书(须签字、盖章完备)各一份报送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备案。
技术服务电话:0451-82651341
业务咨询电话:0451-82632603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28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上一篇
: 关于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2年防疫抗疫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