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及政策解读
优质中小企业开启“三级跳”,创新型企业将迎来高速发展
——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及政策解读
2022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共3个层次优质中小企业梯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加清晰的发展指引。
创新型中小企业作为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根据《“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预计到2025年,推动形成100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形成中小企业整体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的良好局面。
2022年,部分省份率先开展了首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定工作,优质中小企业3个层次培育梯队雏形渐现。
评定标准
申报企业需通过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测评,且评分达到60分以上,具体评价指标如下: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不得低于2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不得低于15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不得低于15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认定直通车
申报企业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直接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1.科技奖: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高企、示范企业、知产优势企业及示范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研发机构: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股权融资: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重要提示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的前置项,是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入门级培育目标。企业如有此方面的申报计划,需提前筹划,以免影响申报进程。
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自评,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另外,相较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车的申报条件更为广泛,一般来说,企业若能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直通车的申报条件,极大程度上也可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车的申报条件。